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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臨床與轉化醫學”等三個聯合實驗室立項建設
關于“臨床與轉化醫學”等三個合作聯合實驗室立項建設的通知
教技函[2014]32號
中山大學、吉林大學、南京信息工程大學:
按照《合作聯合實驗室計劃》(教技〔2014〕1號)的要求,在依托單位自主組建培育的基礎上,我部按照“成熟一個,建設一個”原則,分別組織專家對中山大學“臨床與轉化醫學”、吉林大學“納微構筑化學”、南京信息工程大學“氣候與環境變化”等三個合作聯合實驗室(以下簡稱聯合實驗室)進行了立項建設論證。根據專家論證意見,經研究,我部決定予以立項建設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完善三年建設規劃。有關高校要認真研究吸納論證專家組意見,進一步完善聯合實驗室三年建設規劃,明確建設目標和實現路徑,落實任務分工和保障措施。要注重與外方合作單位的戰略研討、管理協調和業務合作。
二、著力加快化進程。聯合實驗室要繼續深入開展化科學研究,積極推進化人才培養,擴大留學生和訪問學者、博士后規模,廣泛吸引*學者到實驗室長期工作。
三、探索化運行和管理。有關高校要支持聯合實驗室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,加快人事聘用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,建立通行的博士后和訪問學者制度,建設高水平技術支撐隊伍和專業化管理服務隊伍,實行*實驗室的運行和管理機制。
四、廣泛開展協同創新。聯合實驗室應面向科學前沿和國家重大需求,廣泛匯聚創新資源,積極爭取國內外大型企業、科研機構參與聯合實驗室建設,努力提升創新能力和學術聲譽。
有關高校要銳意進取、真抓實干,把聯合實驗室建設作為世界*學科和*大學建設的新引擎,并為深化高校科技體制改革探索經驗作出示范。對建設期滿并達到建設目標的聯合實驗室,依托單位可向我部申請驗收認定評估。我部同時支持聯合實驗室積極申報“2011國家協同創新中心”。
教育部
2014年6月20日
附件:
合作聯合實驗室立項建設名單
合作聯合實驗室名稱 | 依托單位 |
臨床與轉化醫學合作聯合實驗室 | 中山大學 |
納微構筑化學合作聯合實驗室 | 吉林大學 |
氣候與環境變化合作聯合實驗室 |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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